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1號 頒布時間:2012/12/4 14:43:13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1號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事業(yè)建設費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2]6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事業(yè)建設費征收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綜[2012]96號),現將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申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適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事業(yè)建設費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2]68號)規(guī)定,繳納和扣繳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以下分別簡稱繳納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按照本公告申報繳納文化事業(yè)建設費。
二、申報資料及管理
(一)繳納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在申報期內分別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申報表》(附件1)、《文化事業(yè)建設費代扣代繳報告表》(附件3)(以下簡稱申報表)。申報數據實行電子信息采集的繳納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其紙介質申報表按照各省稅務機關要求報送。
(二)繳納義務人計算繳納文化事業(yè)建設費時,允許從其提供相關應稅服務所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相關價款的,應根據取得扣除項目的合法有效憑證逐一填列《應稅服務扣除項目清單》(附件2),作為申報表附列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同時報送。
(三)上述“合法有效憑證”,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的憑證。繳納義務人應將合法有效憑證的復印件加蓋財務印章后編號并裝訂成冊,作為備查資料。備查資料由繳納義務人留存并妥善保管,以備稅務機關檢查審核。
三、申報期限
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的申報期限與繳納義務人、扣繳義務人的增值稅申報期限相同。
四、本公告自規(guī)定的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實施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申報表》及填表說明.doc
2.《應稅服務扣除項目清單》及填表說明.doc
3.《文化事業(yè)建設費代扣代繳報告表》及填表說明.doc
國家稅務總局 2012年12月4日
附件1
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申報表
繳納義務人名稱(公章): 金額單位:元(列至角分)
費款所屬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項 目 |
欄 次 |
本月(期)數 |
本年累計 |
按適用費率征收的計費收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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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
額
計
算 |
扣除項目期初金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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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扣除項目本期發(fā)生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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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扣除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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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項目期末余額 |
5=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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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費銷售額 |
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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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率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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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應繳費額 |
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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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費
額
繳
納 |
期初未繳費額(多繳為負) |
9 |
|
—— |
本期已繳費額 |
10=11+12+13 |
|
|
其中:本期預繳費額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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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繳納上期費額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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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繳納欠費額 |
13 |
|
|
期末未繳費額(多繳為負) |
14=8+9-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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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欠繳費額(≧0) |
15=9-12-13 |
|
—— |
本期應補(退)費額 |
16=8-11 |
|
—— |
本期檢查已補繳費額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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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繳納義務人
或代理人聲明:
此申報表是根據國家相關稅費規(guī)定填報的,我確定它是真實的、可靠的、完整的。 |
如繳納義務人填報,由繳納義務人填寫以下各欄: |
辦稅人員(簽章): 財務負責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電話: |
如委托代理人填報,由代理人填寫以下各欄: |
代理人名稱: 經辦人(簽章):
代理人(公章):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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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稅務機關填寫:
收到日期: 接收人: 主管稅務機關蓋章:
填表說明
一、本申報表適用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負有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繳納義務的繳納義務人,向稅務機關辦理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申報時使用。
二、表中有關欄目填寫說明:
(一)“繳納義務人識別號”,填寫稅務機關為繳納義務人確定的號碼,即:稅務登記證號碼。
(二)“繳納義務人名稱”,填寫繳納義務人名稱全稱,不得填寫簡稱。
(三)“費款所屬期”,指繳納義務人申報的文化事業(yè)建設費所屬時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四)“填表日期”,指繳納義務人填寫本表的具體日期。
(五)第1欄“按適用費率征收的計費收入”:反映繳納義務人本期提供廣告業(yè)等增值稅應稅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稅服務有扣除項目的,本欄填寫扣除之前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氨灸昀塾嫛睓跀祿,應為年度內各月(期)數之和。
(六)第2欄“扣除項目期初金額”:反映本期期初扣除項目金額。為上期本表第5欄“扣除項目期末余額”。
(七)第3欄“扣除項目本期發(fā)生額”:反映繳納義務人支付給試點地區(qū)或非試點地區(qū)的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fā)布者的含稅廣告發(fā)布費。等于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申報表附列資料《應稅服務扣除項目清單》的“合計”項!氨灸昀塾嫛睓跀祿瑧獮槟甓葍雀髟拢ㄆ冢⿺抵。
(八)第4欄“本期扣除額”:反映本期實際扣除的價款數額。若第2欄“扣除項目期初金額”+第3欄“扣除項目本期發(fā)生額”≤第1欄“按適用費率征收的計費收入”,則第4欄“本期扣除額”=第2欄“扣除項目期初金額”+第3欄“扣除項目本期發(fā)生額”;若第2欄“扣除項目期初金額”+第3欄“扣除項目本期發(fā)生額”>第1欄“按適用費率征收的計費收入”,則第4欄“本期扣除額”=第1欄“按適用費率征收的計費收入”。 “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期)數之和。
(九)第5欄“扣除項目期末余額”:反映本期期末尚未扣除項目金額。按表中公式計算填列!氨灸昀塾嫛睓跀祿c“本月(期)”數相同。
(十)第6欄“計費銷售額”:反映計算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的銷售額。按表中公式計算填列!氨灸昀塾嫛睓跀祿,應為年度內各月(期)數之和。
(十一)第8欄“應繳費額”:反映本期應繳文化事業(yè)建設費金額。按表中公式計算填列!氨灸昀塾嫛睓跀祿,應為年度內各月(期)數之和。
(十二)第9欄“期初未繳費額”:反映本期期初欠繳費額、應繳未繳上期費額等合計數。等同于上期本表第14欄“期末未繳費額”。
(十三)第10欄“本期已繳費額”:反映本期已繳上期費額、已繳欠繳費額、已預繳本期費額等合計數。按表中公式計算填列。其中,“本期預繳費額”填寫本期已預繳的本期應繳費額;“本期繳納上期費額”填寫本期繳納的上期應繳未繳費額;“本期繳納欠費額”填寫本期繳納的以前各期形成的欠費額!氨灸昀塾嫛睓跀祿瑧獮槟甓葍雀髟拢ㄆ冢⿺抵。
(十四)第14欄“期末未繳費額”:反映本期期末應繳未繳費額。按表中公式計算填列。其中,“欠繳費額”反映已形成的欠費額,按表中公式計算填列!氨灸昀塾嫛睓跀祿,與“本月(期)數”相同。
(十五)第16欄“本期應補(退)費額”:反映本期應納費額中應補繳或應退回的數額。按表中公式計算填列。
(十六)第17欄“本期檢查已補繳費額”:反映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已補繳的費額。
三、使用碳素或藍墨水的鋼筆填寫本表。
四、本表一式二份,稅務機關受理審核后留存一份,退繳納義務人一份。
附件2
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申報表附列資料
應稅服務扣除項目清單
繳納義務人名稱(公章): 金額單位:元(列至角分)
費款所屬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開票方納稅人
識別號 |
開票方
單位名稱 |
服務項目名稱 |
憑證種類 |
憑證號碼 |
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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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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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一、本表適用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繳納義務人向稅務機關辦理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申報時,作為申報表附列資料,填列按規(guī)定允許扣除項目的明細時使用。
二、有關填寫說明:
(一)“繳納義務人識別號”,填寫稅務機關為繳納義務人確定的號碼,即:稅務登記證號碼。
(二)“繳納義務人名稱”,填寫繳納義務人名稱全稱,不得填寫簡稱。
(三)“費款所屬期”,與主表申報表所屬期相同。
(四)“填表日期”,指繳納義務人填寫本表的具體日期。
(五)本清單按照繳納義務人取得的合法有效憑證內容填寫,其中“憑證種類”為“發(fā)票”的,必須填寫“開票方納稅人識別號”;“金額”均為價稅合計金額。
三、使用碳素或藍墨水的鋼筆填寫本表。
四、本表一式二份,稅務機關受理審核后留存一份,退繳納義務人一份。
附件3
文化事業(yè)建設費代扣代繳報告表
扣繳義務人名稱(公章): 金額單位:元(列至角分)
費款所屬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項 目 |
欄 次 |
本月(期)數 |
本年累計 |
費額計算繳納 |
計費依據 |
1 |
|
|
費率 |
2 |
|
—— |
本期應繳費額 |
3=1×2 |
|
|
扣繳義務人
或代理人聲明:
此申報表是根據國家相關稅費規(guī)定填報的,我確定它是真實的、可靠的、完整的。 |
如扣繳義務人填報,由扣繳義務人填寫以下各欄: |
辦稅人員(簽章): 財務負責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電話:
|
如委托代理人填報,由代理人填寫以下各欄: |
代理人名稱: 經辦人(簽章):
代理人(公章):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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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以下由稅務機關填寫:
收到日期: 接收人: 主管稅務機關蓋章:
填表說明
一、本申報表適用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負有文化事業(yè)建設費代扣代繳義務的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辦理文化事業(yè)建設費代扣代繳申報時使用。
二、表中有關欄目填寫說明:
(一)“扣繳義務人識別號”,填寫稅務機關為扣繳義務人確定的號碼,即:稅務登記證號碼或扣繳稅款登記證件號碼。
(二)“扣繳義務人名稱”,填寫扣繳義務人名稱全稱,不得填寫簡稱。
(三)“費款所屬期”,指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文化事業(yè)建設費所屬時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四)“填表日期”,指扣繳義務人填寫本表的具體日期。
(五)第1欄“計費依據”:反映代扣代繳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的計算依據!氨灸昀塾嫛睓跀祿,應為年度內各月(期)數之和。
(六)第3欄“本期應繳費額”:反映扣繳義務人本期應扣繳文化事業(yè)建設費金額。按表中公式計算填列。“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期)數之和。
三、使用碳素或藍墨水的鋼筆填寫本表。
四、本表一式二份,稅務機關受理審核后留存一份,退扣繳義務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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